各有关单位:
近日,安徽省科技厅下达《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的通知》(皖科资秘〔2020〕218号),现将项目申报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聚焦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传统优势产业领域,坚持目标导向、系统部署、集中资源、协同创新,支持开展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及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优先支持产学研合作承担项目。
二、实施方式
2020年度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采取公开竞争和定向委托两种方式组织实施,本批先行启动实施公开竞争类专项,定向委托类专项启动另行通知。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三年(2020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
三、支持强度
1.公开竞争类技术攻关项目,按照200万元/项、150万元/项、100万元/项三档给予支持;重大科技成果工程化研发项目,按照200万元/项、100万元两档给予支持;大别山等革命老区、皖北及贫困县专项,按照100万元/项、60万元/项两档予以支持。定向委托类项目,按照500—1000万元/项给予支持。
2.省财政资助经费可分期拨款,其中首年度拨款不低于资助总额的50%。
四、申报条件和要求
1.项目负责人应为申报单位在职或聘用人员(聘用人员需与单位签订正式聘用合同,且在项目承担单位从事研发工作时间每年不少于6个月);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保证有足够时间投入研究工作,社会信用记录良好;没有主持在研省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除外);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7周岁(按申报截止日计算),超过57周岁的,申报单位需出具其能完成项目实施的承诺函(如返聘、延迟退休等)。
2.公开竞争类技术攻关项目应符合省科技重大专项申报指南,有明确的研究开发和成果转化、产业化绩效目标,具有较强的创新性、可行性、可考核性。
3.重大科技成果工程化研发项目应由我省企业牵头与拥有重大科技成果的国内高校、科研院所合作申报,并签订合作研开发协议。该专项旨在将高校、科研院所已取得的具有重大产业化价值的科技成果(新产品、技术、工艺、方法等)进行工程化开发、熟化后,应用到生产实践中。
4.大别山等革命老区、皖北及贫困县专项重点支持上述区域内省级以上龙头企业牵头,与省内高校、科研院所合作申报;项目应符合省科技重大专项申报指南,项目实施形成的成果须在上述地区得到转化、产业化或示范推广。
5.合作申报的项目,牵头单位应与各合作单位签订协议,明晰各方责任和权利,明确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资金投入额度以及项目实施形成的固定资产、知识产权的分配等。
6.同一项目当年通过其它渠道已申请或已获取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截至申报截止日期(8月21日),项目申报单位(高校院所系指内设学院或研究所)和主持人承担的省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以及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直接补助类项目,近3年内有逾期未申请结题验收、撤销、不通过验收情况的,不得申报。
五、申报程序和推荐
1.本年度学校可申报项目类别为公开竞争类技术攻关,限2项;省“一室一中心”及国家级创新平台各推荐1项。
2.学校遴选:请各单位将纸质版项目申报书一式2份和项目推荐汇总表一式1份,于2020年8月13日上午10:00前,报学校科技产业处,逾期不予受理,汇总表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
2.遴选后推荐的项目,项目申报人登录省科技厅网站,进入“安徽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省科技重大专项”一栏,按系统要求填写申报材料。于2020年8月21日前完成网上填写和提交工作。【注:科技厅系统网上申报开放时间:2020年7月24日8:00,关闭时间:2020年8月24日17:30】。
3.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申请书模板(2020年度),请在“安徽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下载。
4.申报材料:项目申报时先通过系统提交材料,待申报项目通过科技厅评审并公示后,再打印纸质材料报学校科技产业处(申请书与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二份)。纸质材料须通过申报系统打印,确保与电子申报材料一致。未公示项目无需报送纸质材料。
六、其它要求
1.申报前请认真研读专项项目申报指南及项目申报通知,按要求申报。
2.科技厅已推动科研诚信审查关口前移,凡项目申报单位和法人代表、项目主持人信用核查存在问题的不得申报。
学校科技处联系电话:0551-65167731 邮箱:1773023592@qq.com。
省科技网络中心技术支持:0551-62654951
附件: 1.2020年省科技重大专项申报指南.docx
2.2020年省科技重大专项推荐项目汇总表.docx
3.安徽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管理办法.doc
4.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