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和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精神,按照中央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部署,从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高校校园管理,从重处理不担当、不尽责、不守规行为,切实做到“严防扩散、严防爆发,确保一方净土、确保生命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是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要切实把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强化阵地意识,做到严防死守。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2020 年春李学期延期开学的通知》(教电(2020) 37号)要求,除因特殊原因并报学校批准外,学生不得提前返校。要严格管控学校校门,落实本校教职员工出入校园身份核验和体温检测等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在校学生不出校园,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学生公寓实行封闭管理,进出必须实名验证并检测体温。要严防疫情输入输出,高校应设置独立隔离区,对从疫情重点地区返校的学生、出现疑似症状的在校学生,立即实施隔离措施,及时与医疗卫生机构对接并配合做好转诊等工作,严防疫情在校园扩散,坚决遏制疫情在学校爆发。
二是建立未返校学生“人盯人”管理体系。自即日起,高校要全面摸清、准确掌握未返校学生所在地信息、健康状况等情况。组织院(系)负责人、辅导员、班主任等采取“人盯人”措施,全面掌握学生动态,特别是武汉市等疫情重点地区学生情况。主动联系每一位学生,随时畅通联系、传递信息,强调不得提前返校等要求,如未经批准擅自返校,将依据规定严肃处理。要加强学生思想引导、心理疏导和学习生活指导。
三是加强高校疫情防控督导。教育部将督查各地各校是否把学校疫情防控作为最重要的工作来抓,主要负责同志是否坚守岗位、靠前指挥,是否严格落实延期开学、制定防控预案、“日报告、零报告”、做好疫情防控后勤工作、错时开学有序返校等要求,是否把落实工作抓实抓细。对不担当、不作为导致疫情蔓延的,除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外,情节严重的要对高校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进行问责。对失职渎职要依纪依法惩处。
教育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2月7日